事多忘了,這個說法難以成立。依我看主要是辦事的見了樓主不爽借機報複而已。至於為何不爽,樓上我說的也是一種可能。

來源: 2018-07-20 08:30:4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說對了,改之。說錯了,加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