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你用來類比的 "知識" 和 "技巧", 不在同一層麵上。你誤解了谘詢公司的業務操作特性。
谘詢公司跟客戶用來溝通的,當然首先就是 "做什麽" ,即解決問題的 solutions。要是跟客戶剛會麵就講某件事該如何去做的技巧或方法,不把人給惹翻了送你去精神病院才怪呢。
你用谘詢公司的業務操作特性來類比你想說的,不合適。你的觀點和多多及其它網友所提倡的,也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