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到一個新公司工作兩星期,又拿到一個更心儀的公司的offer

來源: 2016-11-30 13:42:0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現在的工作是個contract to hire, 先6個月contract,新公司是直接full time,我是立刻辭職跳過去好呢,還是再幹兩月跳過去好?主要是不太想burn the bridge,剛來立刻辭職是不是不太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