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建議, 謝謝!
申請一個政府工職位,還沒拿到聘用合約。雇用經理一定要在發聘用合約前把我現在的經理做為我的推薦人之一, 並堅持要打電話給我現在的經理了解我的情況。我現在的經理說公司政策不允許她做推薦人, 並希望與我討論我為什麽要換工作。我已經告訴雇用經理我現在的經理的原話。雇用經理仍堅持下周要打電話給我現在的經理。
我想問的是:
1)如果雇用經理下周要打電話給我現在的經理, 會有什麽副作用?因為我還沒拿到聘用合約。
2) 我要怎樣給我現在的經理談談比較好?
希望底線是不要最後搞得政府工沒拿到,現在的工作也丟掉了。順帶說一下,我現在的經理是個古怪的老白女。
請指點一二。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