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得看什麽事。

來源: 2016-06-10 12:46:5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有的事情好界定:比如你例子中的騷擾。尤其是有郵件作為板上釘釘的證據;有的事情不好界定:比如告老板工作分配不公之類的模棱兩可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