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給顏色看的意思,我都不屑理睬她,她的成功與否與我無關!簽字不是我的義務!
來源:
linna118
於
2016-02-28 18:00:59
[
博客
]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