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覺得guilty,你按事實來寫,不弄虛作假是對的。看人下菜也沒問題,但是她太過分了,而且沒眼色。

來源: 2016-02-28 06:19:4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