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工作中被老板穿小鞋,工作就要不保. 想向HR投訴, 搜集了幾個理由.其中一個是4-5年前老板公開場合提到過對婦女歧視的話. 本人(女)在一男性多的環境工作. 當時在場有3-4人(男)應該都聽到了.現在私下問這些人,都說不記得了. 本人回想半天,也隻記得聽到這話觸動很大,具體什麽情形下說的細節也想不起來.
想問: 向HR投訴時還能提及這句話嗎?如果HR去調查,其他人仍然否決,是否這個證據不能成立.更可怕的是,是否可能被反咬一口說是誣蔑?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