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background report,發現他們竟然把我最後一份工作時間調查錯了。我離開公司的時間是2015年12月,報告上說是2015年8月。我打電話和發郵件讓他們重新調查,他們反而讓我提供12月的paystub。我有個問題,他們為什麽要讓我提供東西證明?他們不是應該重新再調查一次嗎?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