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什麽人,隻要不是敵對分子,不是惡意攻擊,允許大家講話,講錯了也不要緊。各級領導人員,有責任聽別人的話。實行兩條原則:(一)知無不言,言 無不盡;(二)言者無罪,聞者足戒。如果沒有“言者無罪”一條,並且是真的,不是假的,就不可能收到“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效果。 《一九四五年的任務》(一九四四年十二月十五日),一九四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延安《解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