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準備去公司A上班,offer已簽,又收到公司B的offer。公司A在臨近州,要搬家(因多種原因,家人不隨行)。而且pachage比公司B少一半。但工作穩定性比B好。公司B單程1小時,目前無上市產品。公司A給的位置側重開發;公司B給的位置側重研究。有點心動去公司B,值不值? 如果去公司B,怎麽向公司A交待?幾天後就要去公司A上班。是直接講不去,還是先去公司A上一兩個禮拜的班,再辭職?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