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覺得很混亂麽。你和公司是雇傭簽約的雙方,木有橫向別人什麽事。任何一方對協約不滿可以提出更改或者撕毀條約,還是雙方的事。

來源: 2015-09-17 21:51:3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boss也好,co-worker也好,隻是共事而已。

title和pay,都是各自和公司博弈的結果,木有別人什麽事。

如果你認為公司虧待你了,可以談判,也可以走人。何必拉扯上別人?

別人能夠拿到更大更好的offer,你能夠做的隻有兩條:一,“三人行必有我師焉”。跟人家學竅門,獲取自己最大利益。二,置之不理。魚有魚道,蝦有蝦道,各人走各人的路,隻要自己滿意就好。

人比人得死,貨比貨得扔。

心態很重要。不然的話,自己活得很累,還把別人拖得半死不活。人生三分之一時間留在辦公室,醬紫折磨自己,太殘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