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辭職, 但是手裏很多事情沒有做完, 能否根據規定

來源: 2015-09-13 18:21:5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發14天的通知就可以走?

如果公司一定要我完成再走, 我是否可以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