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如果說老板雇傭40多歲的員工,是因為她/他
不用下午5點去接小孩,本身就是一種歧視。且不說40多歲的也可能去接小孩,如果小孩多或要的晚。如果40多歲的員工和20-30多歲的員工,兩個人工資差不多或者40多歲的員工工資低因為他/她是新轉行的,但20-30多歲的可以經常5點下班去接小孩,40多的被迫加班因為老板覺得他/她不用接小孩,並且長此以往老板也不給加工資或加很少,很懷疑那40幾歲的會覺得工作開心,同時不得不承認因為隱形的歧視,40多歲跳槽的機會比20-30的少,起步晚的話跳槽機會更少,穩定也許穩定,那是因為找不到更好的,做的開心倒也未必。當然這不是老板會考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