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個loser. 基本沒有交集就過去吧。你如果不想告HR也別自省太多。如果以後有明顯的證據,不妨考慮你老板的建議
來源:
Manymore
於
2015-05-17 10:59:16
[
博客
]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