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好象過分了,有違憲法或勞工法之類的。但不能用以前公司的資源,這是肯定無疑。
來源:
多哥
於
2015-03-11 17: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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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是有關專利法的問題。比如文件生成流程和 templates,等等。除此之外,俺也不清楚人民政府是否容許類似你說的這些事的產生。
其實大家不必把這個簡單的事情,考慮得過於複雜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