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過跳槽,老板主動說等6個月,如果我不喜歡那邊6個月內都可回來。他說公司很忙,但6~8個月內都不可能請到這樣的人,所以他願意等。 所以等4個月並不過份,也不是什麽掉陷餅之類的希罕事。如果你之前幹的好他也欣賞喜歡,為什麽不能等4個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