懇請建議

來源: 2015-01-17 11:47:0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現在工作路程遠,來回80-110公裏,40-70分鍾 單程。開車有些夠了,可能年齡關係,但工作長4天。所住城市又有一個工作機會,低一級,工作雜,有些東西還要掌握,工作5天。相同工作去年被我拒絕了。 這個廣告聖誕節出來,正幹上心情不好,就申請了,下周一麵試。成功機會很大,但這回真不能再拒絕了,不能這樣做。 另外如拒了,就不可能再回本城市了。我的工作是做檢查在醫院,隻有一個醫院一個科一個城市。很糾結。 這裏先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