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一次就要立規矩,還誰誰有特權?開玩笑!

來源: 2014-12-31 17:16:1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正確的做法是:立即給全部人員重申規矩,電郵,公開的!(她一定不會高興,但正是要達到的效果!-- 她去找上麵,隨她去,上麵要找您談話,記錄全部文檔! 如果上級不許您這樣做,您那官也用不著當,不值)。

用不著廢話多,隻要人知道您一出現,那就是什麽地方有問題,您準備開火(人立馬都會明白,the gun is out, caref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