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作的大學有以前短暫共處的同事和中國大學的校友

來源: 2014-10-12 05:45:2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申請裏要不要提到以前共處過的同事?其中有一個是中國人,在一個大學裏是很有成就的教授了;另一個是伊朗人,去年剛去另一個大學的助理教授。第三個大學裏有一兩個不認識的中國大學裏的校友,跟我應該在一個係裏待過,他們也是副教授了。

他們對我的現在的背景應該不太了解,想跟他們聯係推薦一下自己,請問這樣做是個好主意嗎?可以給出些推銷自己的主意嗎?我這個人不太會拉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