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你沒有經濟壓力,那就請一個律師和老板談判:
來源:
廢話多多
於
2014-10-06 15:30:10
[
博客
]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1. 你的離職理由是下崗。
2. 把 non-compete 從合同中去掉。(有的州勞工法規定non-compete不合法)。
論壇裏你再怎麽說也說不清楚,大家隻能給你出個泛泛的主意,具體怎麽進行,你還是要找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