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中國的孩子,活在夢裏

來源: 2014-10-06 08:50:4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離現實脫節太多,難怪要麽犯葛(大多職場事務的初期),要麽犯葛無效,反而把人惹毛了讓人給整得走頭無路(如葛田田)。其結果就是,正當的權益維護不了,卻在小事情上麵反複糾纏。多謝老毛啊,革命打死了多少,要不然整個民族的模樣會更差。

具體而論,真要較真,八個小事是 “billable hours”, 要求九個小時在公司辦公室好似公司的 “by-law”,因為您上廁所和吃飯的時間沒在工作!純粹就法律而論,無可挑剔! There is no case! -- Wanna try it, go ahead to the court, why waste time?

這個老板也不太成熟,話可以說得更圓滑一點,根本不要提什麽小時,發現是個麻煩人,就趕出去,立即趕!(收回全部的公司財產,包括出入的鑰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