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選擇我還真的不知道,第二的話,那做什麽contract,

來源: 2014-10-03 07:58:4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大家議論的就是想用短時間掙幾倍的錢啊。

我認識的contract,他們喜歡的原因不完全在錢,主要喜歡不斷的挑戰新東西,新項目、新同事、新環境,甚至到不同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