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理由,不分先後,那個合適用那個:

來源: 2014-08-27 10:52:5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 一直在找工作,但沒有找到合適的。

2. 照顧家庭, 家裏有病人,或小孩太小。

3. 知識更新。(聘方可能會要證據,比如課程注冊,結業證書等等。)

4. 義工。(聘方可能會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