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們辯,我也來湊熱鬧:
來源:
廢話多多
於
2014-07-24 12: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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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帖子沒指名道姓,隻有說的是事實,告老板的那個人才能證明說的是他。既然帖子說的是事實,那麽誹謗罪(defamation)不成立。
2. 如果帖子說的不是事實,那麽在沒有指名道姓的情況下,告老板的人怎麽知道說的是他?誹謗罪還是不成立。
告狀的同學,邏輯啊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