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你有管超過你的職責.

來源: 2014-07-24 00:07:1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財務管,他們不在乎,你也不用在乎;
2.人事處管,他們不管你也沒有職責去管;
3.他還是改了嘛,有錯不奇怪;
4.算是有問題;
5.算是有問題;
所以你洋洋灑灑寫了5條,好象和你有關的隻有2條。當然要想解雇一個人,多小的問題都可以是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