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不出那個中國人經理有任何不妥之處

來源: 2014-07-23 11:29:0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除了他事實上有點膽小怕事。工作關係都是 at will,由自由意誌決定 -- fire, lay off 都不是正規用詞,正規的就一個:termination,是完全中性的(所有的其它意義都是別人的猜想)。

我不相信有任何方式可以避免別人的憎惡,因為那是非常主觀的個人決定。美國的公司對付這個是成熟的,跟“皇上”,有槍啥的一點關係都沒有 -- 有槍的人很多,持槍威脅,可以被擊斃的(在家 -- 城堡法則,所有州都一樣;在公共場所 -- 有些州實行“stand your ground”法則,也可以擊斃,法律程序複雜一些)。

至於您所說的謀殺等等 -- 立即報告FBI,俺仍然對於執法體係非常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