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t-up公司做多一點很正常,不想做這麽多隻好想辦法進大公司了,嗬嗬。我以前Financial Manager連打官司都自

來源: 2014-06-24 10:44:3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公司還不是讓走,上午通知,下午就得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