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去第四個比較好,:))

來源: 2014-05-09 15:49:4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第一個一般。當時你正渴望有工作,簽字就簽了。和他們解釋一下。第三十也可以考慮,就在三和四之間選一個好了。

 

我上禮拜拿了三個噢佛, 如果和另一個大公司接著聯係的話估計還能拿到一個。

 

不管他了,在兒子旁邊畢竟便利一些,何況我真的不在乎他公司大小。小公司幫他把產品搞好以等機會上市也是個不錯的選擇。這個信心我還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