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不合時宜的問題:
離了她,地球就真的不轉了?可以理解,好的員工,千金難尋,但員工以自己的能幹來要挾,好員工也變成了壞員工。
從帖中所說,這個員工的要求不合理。特別她自己做管理,提出這樣的要求,從旁觀者的角度,對她工作中處理人事的能力也有所懷疑。既然她平時很能幹,是否有什麽不好明說的要求,以此來和你討價還價?
所以:
1. 詳細和她談談,看看她實際上想要什麽。
2. 對她的要求表示理解和同情,但無法同意,原因是她的工作性質。可以同意她早來早走/晚來晚走,避開通勤高峰期。如果她不幹,同意她先在家每周工作一/兩天試試,以後看情況調整。至於以後是多調還是少調,主動權在你手裏。
答應了她就得答應別人,是事實,但不是理由。因為理論上,每個員工的工作時間要因人而宜的區別對待,同意了張三,並不代表一定要同意李四。雖然我們都知道,不同意李四的後果是什麽。
3. 如果你有錢,可以報銷她的通勤費用(看孩子的錢並不是因為公司搬家而增加的)。同時考慮加薪,更合適的是年終獎金。
最後跑個題,回到地球轉不轉的問題上。我的經驗,僅供參考:
從前,在我新接一個管理職位時,組裏有個老大難。她的工作是輔助性,但沒了她的工作,組裏的地球真是轉不起來。這位同事很有手腕,她把“沒了她的工作”的概念,逐步偷換成“沒了她”,然後以此來要挾同事。據說我的前任就是被她氣跑的。
接手後,所有我知道的,別人教的,現買現賣的管理招式都用過,此人是油鹽不進。最後我急了,跑到頭兒那兒拍著胸脯保證:開了她,找不到替換的人,我把她的活兒包了,一分錢不多要。她走了以後,我們很快找到了替補,替補是我共事過最好的組員之一,智商情商都是沒得說,組裏的士氣眼看著一天比一天的高。
從此之後,我決心不再讓組員把我逼到牆角裏:
1. 無論管理多忙,我一定要管一個項目。雖然細節不一定要自己做,但整個項目要從頭做到尾。這樣既保證了自己技術和理論都跟的上發展,管理起來也沒有外行領導內行的問題。同時大家都明白,隻要我在,沒了誰事情也做的出來。這麽做的壞處是事情多一點,好處是除了不受組員的治,自己管理技術兩棲,不僅換工作的時候選擇性大一點,被裁的可能性也小一點。
2. 注意培養新人,有潛力的組員要培養提高。當大家看到組裏其他人可以頂上去做事後,就沒有了要挾的本錢。當然這樣做的壞處是培養好了的組員有了好位置就跑了,不過有成就感可以彌補,以後做事時遇到走了的組員合作相當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