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拿錢,走人,舉報。談判-加1 - 2 周時間,這是證據。拿錢走人不談。舉報-走人之後,向頭兒的頭兒舉報。證據就是,加了一,

來源: 2014-02-16 00:36:3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