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太情緒化了。老板是怎麽用英文告訴你“滾”的呢?整體而言解雇無需理由,沒啥官司好打吧。

來源: 2014-02-08 00:00:1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