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國工作了30幾年,你的做法就是我的一貫做法。現在回頭,如果我再上班,我不會去自告奮勇,和我的老板唱反調。有一點必須知道,公司的成敗,不是這一個客戶可以決定。老板做決定有他的考量。再說一般VP和老總的關係,不是我們可以相比的。我們的做法,沒有錯,隻要公司好。可是不要忘了,公司好絕對也不是我們一人所造成的。不在其位,不謀其政。老夫子,說的很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