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處理,不用那麽複雜
首先,negotiate offer,要求match原來的工資水準。如果不成,回原單位吧。
問題出在哪兒?Wishful thinking,做出的決定都是基於想當然。發現事情的發展並不符合預期,但你的期望並沒有與對方溝通,誰能猜到你想什麽。
到對方管理層去鬧,“覺得”學校不會任她那麽做?那是繼續想當然,十有八九又不是你想的那樣,不可取。搬家費,就是你交的學費。
回到原單位會得罪朋友?恐怕也是想當然。合則來,不合則去。鬧一鬧難道就不得罪朋友了?
如果你最擔心得罪朋友的話,心平氣和地回到原單位,是對她得罪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