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誰也沒義務肯定給你工作,人家給了就不錯了。你自己覺得不滿意,那就別接受好了。不能為五鬥米折腰呀。 二,誰也沒義務幫你,你肯定是求人家,人家才幫你找工作的。然後,人家居然給自己找了個仇人。 三,俺們公司的CEO比俺的工資不知道高多少倍,學曆,工作長短都不如俺,難道俺要告他? 職位決定工資呀。 四,你自己在還沒有拿到OFFER的時候就搬家,不能埋怨別人吧。 不想多說了。俺不知道你幾歲了。實在是笑得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