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一小公司做Contractor , 在家工作。一個小項目。 因為需要測試數據,合同有寫明,需要他們給環境和數據。 結果我已做完,就等著個測試,連催他們3個星期,無人理睬,3個月都過去了,還是無人理睬。 我都要搬家外州了。現在手裏有他們給我工作用的新LAPTOP,你們說我是給他們送回去呢,還是? 表罵,你們說會是出事了?公司走了?老板走了?奇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