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說法雖然positive,但是如果離開公司時間長了(半年以上)還沒找到工作的話,就

來源: 2013-09-21 08:40:5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不適用了吧?不知道樓主做哪行的,有些行業找工很不容易的,本來opening就少,gap超過三個月,新雇主就嫌棄了,如果再說是因為求發展而在沒找到工作的情況下先辭職,雇主可能都不會相信。這時候可能說layoff或家庭原因更自然點,當然跟新雇主不能說原雇主壞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