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不明案件混在一起,作者不作任何research, very misleading

來源: 2013-07-07 11:10:4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後麵案子,起訴校方對他進行歧視和報複,但遭法庭駁回,根本沒有進入收集證據階段。

海明律師博客 根本不是可靠信息來源。 

大政府單位,也不可能使用
檢察長辦公室 做被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