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個實驗室工作,老板挪到了外州,他把我介紹到了他的一個熟人A的實驗室。當時想著自己五十歲的人了,找工不容易,就寫了辭職信,接了現在的工作。在A的實驗室幹了一個月。我現在很後悔,不應該急著接現在的工作。工資比以前少也就將就了,每天幹活還要到7-8pm。現在還在試用期,如果我提出辭職,能拿上失業救濟金嗎?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