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有版權,別的項目可以抄用或調用嗎?如果可以的話,使用本公司擁有的優化程序在其他項目中達到改善質量的目的不可以嗎?如果可以,不是貢獻嗎?非得重新發明輪子才算貢獻嗎?他的貢獻也許不是自己寫一篇程序,而是把優化程序用來改善產品質量,不是更節省成本更有意義嗎? 如果consultant優化程序版權另屬,則抄襲是不應該的,但作為嚐試,臨時拷貝部分代碼,證明優化程序確實可用,報告老板讓老板決定是否購買使用權,也應該可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