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E文也許沒你想像的糟。就事論事建議而已。2周或一月更是為了
來源:
S&O
於
2013-05-11 09: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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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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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很好交接,是就那些工作較長時間的人而言。上班才2周,禮貌起見,也來個2周或更長時間的notice?
與其說是回你,不如說是回版麵。所以不存在冒犯的意思。沒那愛好和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