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那麽嚴重。寫份EMAIL,CC給HR,授權給第二個獵頭
來源:
Eveline
於
2013-03-29 19: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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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還是在於你自己選誰。第一個獵頭怎麽和那個公司打官司?你們有契約還是書信往來說他是你的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