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錯不是事情本身的性質決定,而是上司喜歡不喜歡為標準。
來源:
linna118
於
2013-02-25 07: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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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職場沒有道理講,記住這點對以後有好處。凡事不在你的職責範圍內,一定不要管。除非損害了你個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