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offer本來就是不讓人滿意的,正好他們給你做了了結
來源:
Eveline
於
2013-02-23 09: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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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你真是去那裏,幹了幾個星期也不快活,到時候還不是要糾結要不要再找工作,一樣難受。
再說那個HR就因為幾千塊錢就不要你了,也太濫了吧?這樣的公司不去也罷,還真把自己當成了什麽大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