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找工,有兩個獵頭公司(recruiter)先後向我推薦同一個工作位置,我應該咋辦?因為第一家先給我打的電話,我應該告訴第二家嗎?
若我不告訴他們(比如我自己也沒意識到是同一個工作),他們兩家都向用人單位遞了我的簡曆,會有什麽問題嗎?
若拿到工作,我是要和獵頭簽約還是直接和用人單位簽約?獵頭要在我的工資裏扣一部分作為酬金嗎?
實在不知道獵頭們在這中間是如何運作的,請大家幫助掃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