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都已經決定走人了,而且那些事又over your head。那就奉行以下原則:

來源: 2013-02-04 00:12:3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十句壞話不如一句好話,一句好話不如不說話。

他們鬧他們的,你自己的利益最大,保持良好關係,是你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