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太多了,看明白就行了,沒幾人在乎的啦(除非特差,看不明白除外),我以前一天要寫50多個Email. 連稱呼都沒有。不然回不完。

來源: 2013-01-31 08:41:5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還是全世界的Email,無所謂的,如果是international的公司更無所謂的。你知道很多歐洲人的english 是很不好的,而且就算native english 的不同地方也有自己的方言。隻要能看明白就好了。不用好聽的啦。

有時他們自己都不知道什麽樣算是好的說法。隻要對的,明白的就可以了。
花那麽長時間寫email那還有時間幹活呀。寫快點別想太多就發了,經常寫就會越來看著越舒服的了。

我給ceo的email直接叫名字,cc老板,老板看到說正式一點,好像你跟他很熟似的。我說沒事,讀著親切嘛。以前我忙的時候還什麽也不叫呢,直接就說事呢。
結果我沒上幾天班。ceo開會時就認識我了。結果老板在office joke 說:不然大家以後都親切點?。哈哈哈


Relax , u will do bett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