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正糾結呆在灣區掙十三萬還是去芝加哥掙二十幾萬。

來源: 2013-01-26 02:12:4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看你寫的,芝加哥的職位比加州的要高一節吧?新澤西的和芝加哥的職位界別差不多?

要是這樣的話我就先去芝加哥,從這個再換新澤西相當於平級,容易很多。

加州的生活舒適不假,但你大概也有工作上的不滿吧,要不咋會有這個offer?再者,你現在20%就能應付,那你早該升職了,不是嗎?

不好意思,說的直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