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糾結呆在灣區掙十三萬還是去芝加哥掙二十幾萬。
在灣區生活慣了。現在工作還好也輕鬆,20%的effort就能handle。工資十三萬,有20%bonus. 401k是10%工資總額match.option大約每年有一兩萬。出差10%,一月一次。
剛拿了個工作,在芝加哥。年薪二十有二。30%bonus,401公司給4%的contribution match(可忽略)但每年有特殊的7%工資總額的退休金。option是30%工資總額的股票,滿一年兌現三分之一。出差25%, 一月兩次。工作可能有點辛苦因為需要新建團隊。但是也是自己60%的能力就能對付。搬家費大概是十五萬 package.
正猶豫去還是不去。在灣區太太也工作,工資兩人也差不多和芝加哥我一人工資持平但兩人總package比我的新工作少。當然太太也可在那找工作。
要了吧,又擔心不習慣冬天和夏天的芝加哥。當然兩人英語都極佳也喜歡西式小資生活。不去吧,又覺得拒掉一個二十幾萬的工作很不make sense. 當然啦在紐約西麵新浙西也可能會有一個二十萬的工作,本人倒是很想去這個地方,坐火車去賣哈頓的百老匯看戲是我們很喜歡的事。
正在糾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