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大哥等前輩,幫忙參謀

來源: 2012-12-12 17:18:4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新工作的邀請函有規定可以報搬家費,條文明確規定(1)A 可以報,(2)B 可以報,等等。 但是我想要報C, 我沒有多小東西可搬。

我不敢講,主要原因是他們在麵試我時不知道我想要辦身份,給出邀請函我簽了以後,我提醒他們,他們才知道。在雇傭律師的過程中,人事部門的人很不耐煩。我想要求多了,是不是讓人煩,我曾經問過一個HR的人,他的回答是“NO”。

我一直想:是不是可以直接問問老板可不可以報C,但又不想留下不好印象。